【隱私權條款】
歡迎您造訪「一之軒食品有限公司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本網站係由「一之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負責人:廖明堅)所經營。為讓您能安心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與資訊,特此說明本網站之隱私權保護政策,以保障您的權益:
一、隱私權保護政策的適用範圍
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包括本網站如何處理在您使用網站服務時蒐集到的個人識別資料。隱私權保護政策不適用於本網站以外的相關連結網站。
二、資料的蒐集與使用方式
本網站為提供您最佳的互動性服務,可能會請您提供相關個人的資料,其範圍如下:
•單純在本網站的瀏覽行為,本網站並不會蒐集任何有關個人的身份資料。
•本網站在您使用聯絡我們等互動性功能時,會保留您所提供的姓名、聯絡電話、eMail、及使用時間。
•除非取得您的同意或其他法令之特別規定,本網站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予第三人或使用於蒐集目的以外之其他用途。
三、資料之保護
本網站主機均設有防火牆、防毒系統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保護網站及您的個人資料,只有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接觸您的個人資料,相關處理人員皆簽有保密合約,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會受到相關的法律處分。
如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本網站相關單位提供服務時,本網站亦會嚴格要求其遵守保密義務,並且採取必要檢查程序以確定其將確實遵守。
四、網站對外的相關連結
本網站的網頁提供其他網站的網路連結,您也可經由本網站所提供的連結,點選進入其他網站。但該連結網站不適用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您必須參考該連結網站中的隱私權保護政策。
五、隱私權保護政策之修正
本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將因應需求隨時進行修正,修正後的條款將刊登於網站上。
六、隱私權保護政策諮詢
如果您對於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或對於本公司蒐集、運用、更新、處置您的個人資料有意見或問題,歡迎來電:0800-088-018 (週一~週五 09:00-18:00),或來信至客服信箱:webodrs@ijysheng.com,與我們聯絡。
【個資運用告知】
一之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個人資料運用法定告知事項:
為提供使用者詳盡的消費及服務等資訊,本公司基於下列事由及目的,本於服務至上之原則,並秉持誠實信用初衷,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使用者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明確告知如下:
一、依據法務部頒佈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本公司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為:
1. ○四○行銷(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或合作推廣業務)
2. ○六九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3. ○九○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4. ○九九國內外交流業務
5. 一四八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6. 一五二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
7. 一五九學術研究
8. 一八二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二、依據法務部頒佈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之資料類別」,本公司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如下(但仍以本公司與使用者往來之相關服務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1. 識別類:
C○○一辨識個人者。(包括但不限於姓名、住址、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電子郵遞地址等)
C○○二辨識財務者。(包括但不限於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等)
C○○三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包括但不限於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等)
2. 特徵類:
C○一一個人描述。(包括但不限於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C○一三習慣。
3. 家庭情形:
C○二一家庭情形。(包括但不限於結婚有無、配偶或同居人之姓名、子女之人數等)
三、利用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1. 期間:
關於客戶上述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係依照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2. 對象:
本公司、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本公司之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其他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
3. 地區:
上述利用對象之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4. 方式: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例如使用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
四、依據個資法規定,使用者就本人之個人資料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依相關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使用者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3.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得請求本公司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使用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除法令另有規定或本公司執行職務、業務所必須外,使用者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得隨時撥打客服專線:0800-088-018,向本公司申請行使上述權利。
五、使用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上開個人資料,惟使用者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本公司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同意處理使用者與本公司往來之業務或服務。
六、本告知事項若有修訂,本公司得以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傳真、電子文件或其他足以使使用者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以前述方式告知提供詳載本告知事項內容之網站連結),告知使用者修訂要點及指定網頁。屆時,請使用者詳閱指定網頁內容。